江苏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第五章 政府引导第五十条已修改鼓励企业和相关机构开展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绿色建筑咨询服务的评价和监督管理机制。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