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三十一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和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文化特色,制定公布本行政区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并组织实施。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和省人民政府制定的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性意见和目录,确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具体项目和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7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