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三十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牧村图书、报刊、戏曲、电影、广播电视节目、影视节目译制、网络信息内容、体育健身活动等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和供给,促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面向农村提供的图书、报刊、电影等公共文化产品应当符合农村特点和需求,提高针对性和时效性。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7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