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三章 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第二十四条有效自治州、县(市)、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地方法规 ·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4月27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