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本市对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