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四章 司法保护第三十四条有效人民检察院应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依法有效开展对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等相关法律监督工作,加大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严格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