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本市依法探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公益诉讼工作。

人民检察院可以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起诉、支持起诉等方式,依法开展知识产权公益诉讼工作。

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