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第五章 社会治理第三十五条有效本市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宣传,营造有利于创新创造的社会环境。市知识产权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编制本市知识产权保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司法机关应当会同宣传、司法行政等部门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开展法治宣传,结合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读书与版权日、中国品牌日等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3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