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二十八条有效打击报复、诬告陷害见义勇为人员及其近亲属,由所在单位或者主管部门给予处分;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8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