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第三十条有效建水名城保护范围内鼓励使用清洁燃料和能源,经营场所排烟装置应当采取消烟除尘措施。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