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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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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管理

第二十三条

有效

保护对象应当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包括:保护对象的基本信息、历史沿革、历史价值、风貌特色、保护范围、建筑测绘图、保护措施、维护修缮和使用要求等。

地方法规 ·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21年6月1日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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