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有效

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应当在批准后及时公布。

经批准实施的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是户外广告设置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变更。

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