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二章 规划与规范第八条有效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综合考虑城市风貌、区域功能、经营业态、自然人文等因素,突出漳州特色、体现闽南文化。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