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户外广告设置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综合考虑城市风貌、区域功能、经营业态、自然人文等因素,突出漳州特色、体现闽南文化。

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