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第四章 维护与管理第十九条有效设置人是户外广告和招牌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负责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日常检查维护,确保户外广告设施和招牌的安全并保持完好、整洁、美观。地方法规 · 漳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