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构)筑物需要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的,可以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过程中一并审查户外广告设置要求。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