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传统风貌建筑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应当加强传统风貌建筑文化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