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三十七条有效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和奖励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撤销其表彰奖励,并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相应责任。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