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九条有效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当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资料和文艺作品的编印、译制工作,满足各族群众学法用法需要。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