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教育部门应当将法治教育列入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内容,并加强指导、监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学生到基地接受法治实践教育。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