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十四条有效监察机关应当宣传监察以及预防职务违法犯罪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汇编典型案例、举办廉政教育展、组织党纪法规和德廉知识学习测试等形式,开展反腐倡廉法治宣传教育。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