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第四章 业态培育第四十四条有效鼓励旅游经营者依托本地自然和社会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民宿,推动民宿品牌化发展。鼓励旅游经营者开办主题酒店、汽车旅馆、青年旅社等,推进旅游住宿业有序发展。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