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第四章 业态培育第三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发展文化创意、影视制作、演艺娱乐等各类文化旅游融合产业,支持各类文艺院校和团体、演出制作机构、演出中介机构、演出场所等以多种形式开展旅游文化演艺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