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政府、行业、企业、学校协作培养人才模式,加快旅游行政管理、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技能和乡村旅游人才的培养,推进旅游智库和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设,加大旅游高端、紧缺人才的引进和服务保障。

鼓励和支持大中专院校、科研机构开展旅游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进行产学研合作,发展现代旅游职业教育,建设旅游人才培训、创业基地,开展旅游创新创业培训。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