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旅游促进条例/第三章 产业扶持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促进宾馆、饭店、景区(点)等旅游服务业的发展。宾馆、饭店、景区(点)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应当按照与一般工业企业同等的价格标准执行。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