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

有效

鼓励利用当地生态资源优势、特色农产品优势、历史文化优势和民俗风情优势,丰富旅游产品的文化内涵,提高旅游产品品质,建立多层次旅游产品品牌体系,全面提升旅游产品展示和营销水平。

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