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二章 志愿者第九条有效志愿者可以将其身份信息、服务技能、服务时间、联系方式等个人基本信息,通过国务院民政部门指定的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自行注册,也可以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通过志愿服务组织进行注册的,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志愿者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