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志愿者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的,民政、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协调相关机构进行救助,并协助做好保险理赔。

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