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九条有效需要志愿服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可以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或者其他渠道发布需求信息,也可以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发布志愿服务需求信息或者向志愿服务组织提出申请,应当提供与志愿服务有关的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并说明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风险。志愿服务组织收到申请的,应当对有关信息进行核实,并及时答复。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