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机动车停车设施规划建设和停放管理条例/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八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附 则地方法规 · 庆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