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田庄水库保护管理条例/第三章 水库水源的保护管理第十九条有效源头水保护区内超过排污标准的现有建设项目,生态环境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治理;对经治理仍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县人民政府应当责令停业、关闭。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3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