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护管理第八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强公路养护,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前款所称良好技术状态,是指公路自身的物理状态符合有关技术标准的要求,包括路面平整,路肩、边坡平顺,有关设施完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