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六章 服务与监督第五十三条有效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完善工作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加强对公路监督检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公正执法,热情服务,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