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五章 应急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可以根据公路突发事件等因素,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公路通行采取完全封闭、部分封闭、改道、绕行等措施,并及时向社会公告;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应当对公路疏导通行工作予以协助。因处置公路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和缓解收费道口拥堵,确需快速疏导、分流车辆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决定临时免费放行车辆。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