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四章 超限运输管理第三十七条有效申请公路超限运输许可,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超限运输车辆行驶申请书;(二)货物名称、重量、外廓尺寸以及必要的总体轮廓图;(三)运输车辆的厂牌型号、自载质量、轴载质量、轴距、轮数、轮胎单位压力、载货时总的外廓尺寸等有关资料;(四)货物运输的起讫点、拟经过的路线和运输时间;(五)车辆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