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路管理条例/第二章 养护管理第十条有效公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公路养护通行秩序管理,统筹安排公路养护作业计划,避免造成交通堵塞。进行公路养护作业,可能造成交通堵塞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会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共同制定疏导预案,确定分流路线。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