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第三章 健康生活第二十三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村民控烟限酒健康教育,规范农村地区烟酒销售,减少烟酒对村民身体健康的危害。鼓励村民委员会依法将控制吸烟、减少饮酒、杜绝酗酒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