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健康乡村条例/第三章 健康生活第二十四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公共体育运动场所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为村民开展科学健身运动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