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农村地区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来源可溯的食用油、肉、蔬菜等食材,提供健康卫生的餐饮食品。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