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地区交通安全治理,普及交通安全知识,完善村庄出入口等重点路段交通标志牌、信号灯设置,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地方法规 · 临沂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