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四章 文化繁荣第二十五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农民思想道德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升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研究阐发、展示利用、教育普及、传播交流,发挥其教化育人的功能。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