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四章 文化繁荣第二十六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培育乡土文化人才,加强乡村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推进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化建设,推动文化下乡,丰富农村文化资源。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