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第三章 人才支撑第二十一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业科研和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实施基层农业技术人员素质提升工程,培养农业生产、农业科技、营销管理等农村实用人才和能工巧匠,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7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