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由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