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第二章 选举机构第十六条有效选区工作组的职责是:(一)宣传有关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二)办理选民登记和选民名单核对;(三)组织选民推荐、协商代表候选人;(四)协助了解核实和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五)安排投票选举事务;(六)办理选举委员会或者选举委员会分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