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反食品浪费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本市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向公益慈善组织、福利救助机构等捐赠保质期内可安全食用的食品。民政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健全食品捐赠对接机制,通过社区共建、慈善活动和志愿服务等方式搭建线上线下平台,为食品捐赠提供支持。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