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二章 组织管理第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科学技术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科普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重大科普活动,指导协调和检查督促科普工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