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六章 限制登记/第一节 预告登记第六十五条有效申请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预告登记的,应当提交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合同和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