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六条

有效

已设立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的,在办理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原土地房屋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自动转为土地房屋抵押登记,由登记机构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