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实行属地管辖。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应当遵循便民高效、信息公开的原则,土地及其范围内的建(构)筑物权利主体应当一致。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