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之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1年5月27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